前奏:
16种产品由自我声明转为第三方认证
2025年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57号公告,将16种原实行企业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统一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
涉及产品具体包括
电路保护类:熔断体
电动机类:小功率电动机
电动工具类: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
电焊机类: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
汽车安全部件类: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
重要时间节点
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上述16种产品的CCC认证委托,原自我声明系统不再接收、生成相关产品的自我声明。
2026年12月31日前:企业须完成CCC认证证书转换,并及时主动注销相应的自我声明。对于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经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转换,可继续销售。
2027年1月1日起:上述产品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志,方可正式上市销售。
主攻:
2026年“守底线”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在此基础上,2026年4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入开展CCC认证守底线专项行动,全链条、全方位加强CCC认证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周智高明确表示,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推动CCC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专项行动聚焦五大任务:
(一)严格日常监管
聚焦充电宝、电动自行车、燃气燃烧器具等重点领域,对指定认证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产品领域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实施“一案双查”,既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也倒查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责任。对虚假认证、检测报告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撤销指定资质并倒查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治行业“内卷”
型式试验须抽样检测;认证检测费用须由企业直接支付,不得通过中介;发现中介人员参与工厂检查,立即终止检查活动。
(四)完善制度供给
推动修订《认证认可条例》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建立CCC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五)实施企业帮扶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推动CCC认证与国际规则衔接,服务内外贸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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